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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学院关于成立美育工作机构的通知菏泽学院文件 菏院政字〔2018〕116 号 菏泽学院 关于成立学校美育工作机构的 通 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 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2015〕71 号)精神,加强和 改进我校美育工作,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山东省 教育厅《山东省高等学校美育工作评价方案》(鲁教体字〔2018〕 6 号)和学校《关于加强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菏院政字〔2018〕 107 号)工作要求,学校决定成立菏泽学院美育教学委员会, 下设美育中心。现将机构职能和人员组成通知如下: 一、美育教学委员会 1.主要职能 全面指导我校美育工作;审议每年美育工作计划、总结; 评价美育工作效果。 2.组织结构及人员构成 主 任:胡尊东 委 员:王联奎、田智祥、潘秀平、祝 磊、孟庆宏、 刘 杰、周 倩、闫 伟、曹金祥 二、美育中心 1.主要职能 制定学校年度美育工作规划;总结年度美育工作并向美育 教学委员会汇报;制定美育工作质量监控体系;协调各部门美 育工作,指导美育网站建设。 2.组织结构及人员构成 主 任:田智祥 副主任:程娟娟、岳 雷、高 卓、杨红兵、王亚男 成 员:王 建、毕国珍、李 林、徐兴民、杨 杰、 侯龙真、石 倩、杨丽梅、苗 琳 菏泽学院 2018 年 10 月 11 日
菏泽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8 年 10 月 19 日印发 — 2 —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