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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学院教务处关于成立美育教研室的通知

菏泽学院教务处关于成立美育教研室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强化我校“大美育”理念的实施,在全校学生中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提高感受美、发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更好地开展公共艺术课程教学活动,特成立菏泽学院美育教研室。

一、成员名单

教研室主任:彭国良

教研室副主任:刘进

教研室主要成员:李海威、陈海鹏、杨丽梅、苗琳

凡开设公共艺术课程的教师均属美育教研室。

二、主要职责

(一)课程教学管理

制定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工作计划,组织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实施,落实教学计划。组织教研室成员进行教学检查和评估。

认真做好期中和期末考试工作。按照学校和本院系的有关要求,组织教师做好命题、阅卷、评分和分析试卷等工作。

定期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或教师座谈会,及时了解学生对教师授课的意见和教师对学生的看法,共同研究改进措施和改革办法。

(二)抓好课程建设

按照课程建设教研室负责制的有关要求,根据公共艺术课程的学科或专业属性,制定课程建设规划,并以此安排相关课程的主讲教师,在确保所开课程在预期内达到合格标准的基础上,积极配合院系领导加大对优质课程的投入,按照优质课程标准进行建设,积极申报校级和省级精品课程。

(三)组织教学研究

教学研究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教研室应坚持举办教研活动。按照工作计划,组织教师通过说课和集体备课等形式,开展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探讨,通过观摩教学和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考核等各教学环节的研究,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撰写具有较高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把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



菏泽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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