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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学院教务处关于成立美育教研室的通知菏泽学院教务处关于成立美育教研室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强化我校“大美育”理念的实施,在全校学生中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提高感受美、发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更好地开展公共艺术课程教学活动,特成立菏泽学院美育教研室。 一、成员名单 教研室主任:彭国良 教研室副主任:刘进 教研室主要成员:李海威、陈海鹏、杨丽梅、苗琳 凡开设公共艺术课程的教师均属美育教研室。 二、主要职责 (一)课程教学管理 制定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工作计划,组织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实施,落实教学计划。组织教研室成员进行教学检查和评估。 认真做好期中和期末考试工作。按照学校和本院系的有关要求,组织教师做好命题、阅卷、评分和分析试卷等工作。 定期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或教师座谈会,及时了解学生对教师授课的意见和教师对学生的看法,共同研究改进措施和改革办法。 (二)抓好课程建设 按照课程建设教研室负责制的有关要求,根据公共艺术课程的学科或专业属性,制定课程建设规划,并以此安排相关课程的主讲教师,在确保所开课程在预期内达到合格标准的基础上,积极配合院系领导加大对优质课程的投入,按照优质课程标准进行建设,积极申报校级和省级精品课程。 (三)组织教学研究 教学研究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教研室应坚持举办教研活动。按照工作计划,组织教师通过说课和集体备课等形式,开展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探讨,通过观摩教学和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考核等各教学环节的研究,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撰写具有较高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把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 菏泽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一日 |